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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申诉驳回,足协评议三判无误。

来源: 24直播网

7月30日,中国足协官方公布了新一期的足协评议结果。在这次评议中,涉及中超联赛第18轮上海申花与河南俱乐部的比赛共有三例判罚,这三例判罚均被评议组认定为裁判员决定正确。

**判例一**:

在中超联赛第18轮上海申花与河南俱乐部酒祖杜康的比赛中,第45+7分钟时,上海申花队打入一球。但在进球之前,有疑虑指出9号队员疑似手臂触球。裁判员经过判断后认定进球有效,并且并未介入VAR进行复查。河南俱乐部对此表示申诉,认为对方9号队员在进球前存在手球犯规行为,应判定进球无效。

对于这一情况,评议组经过详细分析后认为,上海申花9号队员的手臂触球是其在自然位置下的非故意动作,而且该触球并未直接影响后续同队队员的直接得分行为。按照比赛规则,此动作并不构成手球犯规。因此,该次进球应当有效,裁判员以及VAR的决定是正确的。

**判例二**:

同样是中超联赛第18轮的比赛中,河南俱乐部在90+8分钟踢出一记角球。在比赛场地内助理解员已经示意球的整体已离开比赛场地时,裁判员鸣哨停止了比赛。然而,河南队队员在此时将球踢进了对方球门。河南俱乐部对此表示不满,认为角球并未出界,助理解员和裁判员的判断有误,导致VAR无法介入。

评议组对此进行了分析,并确认从VAR视频中看到角球确实已经越过球门线离开比赛场地。因此,助理解员的判断是正确的,裁判员停止比赛的决定也是正确的。至于进球无效的判定,评议组还建议助理解员在类似情况下可以稍后示意,为VAR介入留出余地。

**判例三**:

同一轮次的另一关键时刻是在第45+1分钟时上海申花队的13号队员在罚球区附近与河南俱乐部11号队员发生冲突。初始时裁判员认为犯规地点在罚球区外并判为直接任意球。但经过VAR复查后发现犯规地点实际在罚球区内,于是改判为罚球点球。

对于这一判例,评议组大部分成员认为上海申花队员的犯规是成立的,且犯规地点确实在罚球区内。VAR的介入是必要的,并且在此情况下根据规则和操作规范,裁判员可以直接根据VAR的回放结果作出最终决定。此外,评议组还指出裁判员在改判时遗漏了“电视示意信号”手势的细节问题。

这三起判罚案例的最终评议结果都表明了裁判员的决定和VAR介入是合理的和准确的。这无疑增强了比赛的公正性和专业性。对于这些细节的讨论和反思对于未来的比赛具有重要意义。